河北 2016 年继续面向部分重点院校选调应届毕业生公告
河北 2016 年继续面向部分重点院校选调应届毕业生公告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定向招收选调生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省级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高素质执政骨干的战略工程。经研究,决定2016年从部分重点高校继续选派一定数量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河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资格
1.选拔对象:201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工程、建筑、交通、法律、农林牧水利、社会科学等专业(不含独立学院,不含定向或委托院校学生),2016年8月以后毕业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2.选拔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例(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时取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秀。
(2)年龄要求:本科生不超过25岁(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28岁(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不超过32岁(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经历要求:在院(系)级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级委员会担任学生干部六个月以上。
(4)其他条件。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公务员录用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分配及预约管理
选拔生将分配到报考志愿所在地级市县(市、区)直属部门,适时安排到乡镇培训2年,人事档案由分配所在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选拔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本科生任科员,硕士生任副科级职务河北省定向选调生院校,博士生任科级职务;不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初审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查,取消其录用; 被取消聘用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安排回原毕业院校或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作为选拔生被聘用的,在基层服务年限最低为2年,期间不得通过招聘、调动、公选、挂职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到任前与报考地市委组织部签订《到基层服务承诺书》)。具有本科学历,在基层工作满4年(含试用期)的选拔生,如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一般在规定的岗位年限内安排担任副科级职务。
三、评选程序
1. 注册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8时至2016年1月5日12时,考生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点击“2016年河北省定向招聘选调生”进行报名。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系统中“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聘选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中的信息不得更改,如需修改《报名表》中的信息,须通过登记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经学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读,大小控制在2M以内),上传至系统报送审核。
特别提示:
(一)网络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所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网上报名需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准确记住。
(3)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电子彩照一张(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小于30K),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您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8时。对报送审查的候选人河北省定向选调生院校,各地级市委组织部一般需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对“未通过审查”的,可按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后重新盖章报送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所填信息将无法再进行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进入下一轮招聘的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11日9:00至2016年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3. 笔试
笔试将于2016年1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举行,考试地点为石家庄市,考场位置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一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入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2016年1月20日前,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通知将于2016年1月22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上注明。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方式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入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五)体检及调查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政治素质、学业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六)宣传招募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公布后,市委组织部门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应聘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未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有志于来河北工作的同学积极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
(1)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为河北省中选考生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延误。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承德0314-、张家口0313-、秦皇岛0335-、唐山0315-、廊坊0316-、保定0312-、沧州0317-、衡水0318-、杏台0319-、邯郸0310-、定州0312-。
(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或培训班,请考生切勿轻信任何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1.2016年河北省招收选调生重点高校名单
2.2016年河北省选调生名单
3.2016年河北省选调生招生专业目录
4. 主题分类参考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5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1—【更新】定向选调生通知(市网发布).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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