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长三角唯一轨道交通高职院校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长三角唯一轨道交通高职院校
学校全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代码:13106(教育部)
省代码:1155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
学校简介
历史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及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职业学校、全国职业学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学校前身是1941年创办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更名为南京铁道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校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管理。学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职业院校,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浦口区政府共建的高职院校,也是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办学历史最悠久、影响力最大的职业院校之一,被誉为华东地区轨道交通人才的“黄埔军校”。 建校82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走合作发展之路、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坚守修德、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教育使命,培养了十余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声誉
学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服务贡献和国际影响力“双50强”、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职业教育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铁道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欧亚(太平洋)交通院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主席单位、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秘书处单位、欧亚交通学院学校是江苏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校高职高专院校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交通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与信号学院、机车车辆学院、供电工程学院、财务与物流管理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工程学院7个二级学院。 学校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有铁道交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路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建设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路通信与信息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路机车运行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供电与利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护技术、铁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跨境电商、财税大数据应用、市场营销、景观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等40余个专业。其中,设有双高专业群1个、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7个、国家高职绿卡专业3个、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江苏省品牌专业2个、江苏省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1个、江苏省特色专业3个、江苏省高职骨干专业5个、交通运输“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江苏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江苏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
校企合作
学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校得到政府、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呈现出“一体两翼”(“一体”指轨道交通专业,“两翼”指现代服务业专业和软件信息技术专业)良好态势。学校与上海、南昌、济南、广州、成都、兰州等各大铁路局,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南通、徐州、上海、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合肥、福州、厦门、成都、郑州、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城市地铁公司开展了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 同时,学校不断提升服务轨道产业链其他业态、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业的能力,与南车浦镇车辆厂、中铁二十四局、新余庞巴迪、华住集团、台积电、苏宁电器、五星电器、苏宁易购、德邦物流、江苏东珠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园林规划设计院、南京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八天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深度合作。
学生就业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其中协议合同就业率(含升学)始终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月薪、就业适应性、就业稳定性等就业质量指标始终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中心《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数据显示,我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分布在交通运输等国有企业占77.59%,毕业生就业岗位分布在长江经济带占90.90%,毕业生就业岗位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占80.29%。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达98.09%。 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称号,多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量化评估A级院校”等称号。
学生进步
学生可通过“专升本”、“专升本”、“专升本”、出国留学等方式实现自己的教育愿望。
(1)专升本:学生通过江苏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学习。
(2)专升本: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合开办经济、贸易、交通、艺术、旅游等专业自学项目,90%以上的自学项目学生毕业一年即可获得学士学位。
(3)专升本:我校是北京交通大学本科远程教育中心,学生可通过远程学习实现“专升本”的目标。
(4)出国留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亚历山大一世国立交通大学、韩国交通大学、美国卡皮欧拉尼社区学院、英国奇切斯特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等10余所国外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美国夏威夷大学、韩国交通大学、圣彼得堡亚历山大一世国立交通大学等20余所国外知名大学建立了学分互认项目。迄今已有377名学生出国留学,其中51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学生经济援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入学地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按籍贯办理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力缴纳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经学生资助中心认定后,在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公益金、校外竞赛奖励等方面给予相应帮助。凡在校注册并建卡的学生(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内)享受全额学费减免和最高标准的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得到资助,人均资助金额近万元。
职业与本科联合培养项目(4+0)
入学代码(1136)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与控制技术专业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江苏省高职高专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牵头学校为南京工业大学,合作学校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与控制技术专业由南京工业大学与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计划30人,为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计划。学生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授予南京工业大学高职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百年名校,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全国首批公办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全国唯一的国务院职业院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全国首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 全国首批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学校。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单位。两校强强联手,充分发挥高职教育和高职本科教育各自优势,以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行维护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培养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需求、学科基础扎实、技术技能水平高的信息系统维护工程师、机电设备维护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等人才。
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维护工程师、车站机电设备维护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
职业和本科培训项目
合作院校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百年名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仙林、钟山、天堂三个校区,2019年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是全国首家公办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全国首批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学校。
本科专业名称:现代通信工程
专科专业名称:现代通信技术
该项目主要面向轨道交通、通信、电子等行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能胜任相关行业的系统设计、项目开发、设备制造、售后维护等工作。
主要针对轨道交通、电子信息领域。
本科专业名称: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
专业名称:铁道供电技术
本项目主要面向轨道交通、新能源、电力系统等行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电气工程技术、新能源发电技术、轨道交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电气领域技术技能型人才。
他们不仅能胜任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企业传统的供配电工作,还能从事新能源相关的生产运营、技术开发、运营管理、应用研究等工作。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方案说明:学生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5年,前三年高职评估合格者,后两年本科教育继续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由分段本科院校和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实施教学,毕业后颁发分段培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国际合作项目
程序功能
学校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牵头发起成立欧亚交通大学国际联合会并担任副理事长单位,是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秘书处单位、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理事长单位,成功举办欧亚交通大学国际研讨会、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成立大会、“一带一路”轨道交通教育培训校企合作对话会、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年会等多场国际会议。 学校获批全省高校“十三五”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建设项目,铁道运输运营管理专业获批江苏省“十四五”第二批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学校是“江苏高校中外合作高水平示范建设项目先进单位”“江苏省涉外教育先进单位”铁路院校代号,荣获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集体”“江苏省来华留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连续两年)等称号。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与俄罗斯圣彼得堡亚历山大一世国立交通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哈萨克斯坦物流与交通大学等20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迄今已有377名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其中51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校自2013年起开展留学生教育,先后招收俄罗斯、印尼、泰国、老挝、埃及等国家近300名留学生。学校与中航国际合作实施留学生现代学徒制,为埃及铁路项目订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学校与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开展“1.5+1.5”联合办学,为马来西亚培养铁路专业国际化人才。
中俄联合培养项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
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交通大学合作举办铁路运输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等专业。
圣彼得堡国立交通运输大学成立于1809年12月,是俄罗斯和前苏联历史上第一所高等技术学院。时至今日,该大学仍是俄罗斯最好的铁道大学。经俄罗斯联邦教育部批准,圣彼得堡国立交通运输大学一直位列俄罗斯十佳工程学院之列。200多年来,该大学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工程师,是俄罗斯最重要的交通大学和科学文化研究中心。
中俄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0”培养方式,即在我院学习3年,学生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交通大学学历证书。有意向继续深造的学生,可选择“2+2”项目,报考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交通大学继续攻读本科和硕士学位。目前该项目已有28名学生选择赴俄罗斯继续深造。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招生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41年,1955年更名为南京铁道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中俄合作铁路运输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专业采用“3+0”培养模式。学生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亚历山大一世皇帝颁发的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织招聘宣传工作组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该地区的招聘宣传咨询工作。招聘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行政部门、学校督导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同时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指导和统筹协调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近年来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铁道运输专业分专业类别招生,包括铁道运输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路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建设与维护五个专业。一个学年后,学校根据专业岗位要求、学生学业成绩及学生个人意愿,在专业类别内确定学生具体专业。
第四章 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考核,具体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以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报考铁道运输(含铁道运输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建设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行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护技术、铁道物流管理等轨道交通专业(含高职本科中外合作及分段培养的相关专业)的考生不得为色盲、色弱。
第16条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和省份(自治区域,市政当局的自治区域)的相关法规严格执行其他要点的优惠政策。
第17条的学校应根据一般类别(科学和工程,文科和历史)和艺术类别录取,以供大学入学考试进行全面改革。
第18条应根据每个省的相关法规(直接在中央政府下的自治区域,市政府)确定录取的比例,并根据志愿者(包括平行的志愿者)的求职者(包括学生)的征求者和志愿者(包括学生),从而控制了105%的录取比例。
第19条对于被录取的候选人,学校将采用“优先级并遵循愿望”的方法,以录取的候选人的基准分数是按照“备案分数 +排名相同的分数”的规则。根据上述排名,在同一分数中排名相同,他们将根据他们在学术水平的资格考试中通过的主题数量进行排名和录取,并在高中的全面质量评估中采用了明确的专业愿望的原则。
第20条:候选人可以接受的外语没有限制,而该学校的公开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课程。
第5章其他
第21条经过各省的招生当局的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域,中央政府下的市政当局),学校将向录取候选人发出录取通知。
第22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的价格部门的标准收取学费(以元为生为单位)每个学年的19200年。四人室的住宿费为1,500元,六人室的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SU Price and Fee [2014]。
第23条新学生进入学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的学生资格审查和身体重新审查。
第24条学校拥有十多种奖学金和赠款,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杰出的学生奖学金,自我完善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校外竞赛以及奖学金(纪律,文学和体育奖学金),以及奖学金的奖学金,供应450%的学生。学校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减少和豁免,递延学费付款,工作补习计划,临时艰辛津贴,特殊困难津贴(旅行津贴铁路院校代号,食品津贴,寒冷的天气津贴,新学生的绿色渠道招生津贴),爱情和共同援助基金以及其他额外的额外过渡期间的额外定位及其在五年中的供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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