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图)
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图)
苏教函〔2022〕25号
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专转”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教〔2019〕6号)精神,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选派优秀专科学生转入本科(以下简称“专科”“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机构及计划
1. 2023年“专转”计划与2022年基本相同,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二、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22〕16号)要求,今年我省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和军人免于“转专科”招生工作。
3、省教育厅对各学校报送的方案进行审核后下发方案。接收高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专项转学”方案,制定班级指导方针。宣传册应载明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授课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颁发等内容. 小册子需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网上提供给考生查阅。
二、选择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大专三年级学生。社会人事招生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全省各校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学校五年级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入学后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入伍入伍,退役返校的三年级学生(五年制一贯高职应为第五-年级学生),及普通高职院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入伍,退役一年以内毕业生(含期间取得毕业证者)服)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方可参加有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免试”。“转”招生。退役后一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在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审核后,可参加有关高校“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免试”标准和程序。“转”招生。退役后一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在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审核后,可参加有关高校“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免试”标准和程序。“转”招生。
2、以上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式: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方式;“专项转学”由接收高校进行试点,实施方案另行发布。高校退役军人免参加文化考试,但必须参加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3.在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时期,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招生计划,专门用于招收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4. 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全国赛二等奖、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普通高职(专科)学生职业院校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全国赛铜奖 前3名成员及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报读本科,须参加统一的“专转”考试全省。
三、全省统考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
(三)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疫情影响,2022年12月前取得的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可报考)。
报名工作安排在2023年1月上旬(离退休大学生报名安排在2022年12月中旬),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考生报名由所在高校组织,根据报考条件和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官网公布。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3.志愿者设置。2023年“专转”招生工作将根据考生申请类别设置平行高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专转”选拔考试专业类别划分的专业类别选择相关专业。每位学生可填报来自八个机构的多达八个专业。
4.考试。大学语文或高数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综合专业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照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以笔试形式进行。2023年以电子信息和音乐两个专业类别作为试点。笔试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现场测试操作技能。现场测试方案将另行公布。省控线是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和统一考试科目划定的。考试日期为2023年3月19日。
普通高校“专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考试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监督。
4.转岗培训
1、省统考结束后,由省教育厅划定统一录取资格线。相关本科院校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和监督工作。大专所学专业不符合接收院校要求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登记,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新生持专科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录取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的“专转”生不得在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主办机构。“专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普通高校“转学”学生的学费与接收高校同专业学生的学费相同。
5、接收高校对“转学生”须单独编班,不得混班。
六、接收高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工作,根据“专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独立院校升二本,认真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转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转学校。
2、除国家和省另有明确规定外,“转学生”与转入本校的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专转”学生毕业证内容按国家规定填写。
3.“专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2023年是普通高校“专转”选拔考试改革的第二年。接收高校和学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转大学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责任人,强化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强化管理,积极抓好各项工作。生源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名、选拔、考试工作。各考点校要积极配合独立院校升二本,共同做好考试组织、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保密。
二、各考点学校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专转”考试的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认真研判疫情,制定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防疫措施。各生源院校、考点院校要做好考生和教职工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筛查工作。生源院校要做好疫情期间考生输送工作。各考点高校要对考场和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和通风良好。考点应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并设置有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通道、专用隔离试验室和备用试验室。对考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专项调动”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择优择优。公开报名、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应当公开,防止选拔过程中出现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管理,从严治风、从严纪律。考试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并查处,绝不姑息。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大招生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省教育厅
2022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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