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类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类
目前,技能型人才评价证书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特殊职业能力证书”三类。这些证书是什么?以及如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相关证书?
一起往下看
(一)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备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依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者任职资格,对关系公共利益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由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实施职业(工种)资格评估。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从事该职业的劳动者实际达到的工作能力水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结合国家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调整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局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优化后的《目录》载有职业资格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人,技能人员13人。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调整后的目录将13个职业(工种)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详见下表),依法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国家承认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由国务院有关部委或单位组织实施。原目录中剩余等级评价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认可和颁发。而是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认可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名录前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可以作为持证人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承认和发行。而是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认可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名录前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可以作为持证人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承认和发行。而是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认可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名录前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可以作为持证人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考生可登录国务院有关部委设立或授权委托的职业资格考试官方网站查询职业资格评价和技能人员证书相关信息。考生应核对所报职业(工种)是否在最新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
(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等级评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后,为顺畅技能人员职业发展,将逐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国家承认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各级各类企业可对其在岗职工(包括实际使用劳务的劳务派遣人员等)开展技能人才自我评价。)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可以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为社会各类人群提供职业技能水平认证服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涉及的职业(工种)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代码》中的技能职业(工种)及后续颁布的技能职业(工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技能等级(岗位)分为学徒、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技师、首席技师。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以开展职业技能认证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的相关信息可在《上海市通通》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公示查询中查询系统》在《市级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相应栏目,或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技能人才鉴定工作网( )。
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出具的年度认可计划可在信息发布栏查询,包括本市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现行年度认可通知、相应职业(工种)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表格附件等信息。劳动者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按照各评价机构出具的认定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三)特殊职业能力证明
特殊职业能力测评是相应的测评机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备案并公布的特殊职业能力测评项目和测评规范,对劳动者特定职业技能进行的客观评价和考核活动。安全。通过专项业务能力考核的,可获得考核实施机构颁发的相应项目专项业务能力证书。
2022年起,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的专项职业能力测评。退出目录前颁发的特殊职业能力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证明持有人特殊职业能力等级的证明。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