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分配方案详情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分配方案详情
1. 评审委员会
主席:王国仁、丁刚毅
成员:黄河燕、张雷、薛景峰、奚英伦、刘驰、李鑫、学生
二、参展范围
凡计算机学院纳入国家级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生、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可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具备参加资格。
三、奖学金分配方案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基数取自2023年9月11日研究生管理系统数据,总基数为1284人。
2.硕士学位奖学金分配方案
2021级、2022级硕士生奖学金分为专项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
2023级硕士生直接获得一年级硕士学术奖学金。
硕士学位奖学金等级及数额制定标准
奖学金类型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年)
奖励范围
一年级学术奖学金
头等舱
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00元
一年级推荐硕士生
二等舱
一年级非推荐硕士生
硕士奖学金
特别的
学院根据硕士生申请情况及学业成绩确定奖金额度和额度,奖励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二年级以上
掌握
头等舱
二等舱
三、博士生奖学金分配方案
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博士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
2023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获得一年级博士学术奖学金。
注:2021级、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同等级博士学术奖学金等级评定,每人每年补助7000元,超出部分由导师用自有资金补足。
博士生奖学金等级及金额制定标准
奖学金类型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年)
奖励范围
一年级学术奖学金
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7000元
一年级博士生
博士奖学金
特别的
学院根据博士生申请情况及学业成绩确定资助金额和名额,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0元。
二年级以上
博士研究生(二年级以上专项奖学金)
头等舱
二等舱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学院的评估要求。
(二)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当年研究生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以及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公共安全的人;
2. 有伪造材料、重复使用研究成果、剽窃、欺诈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
3.学位课程(公共基础课、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者;
4. 学年内学籍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申请人;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学术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各年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候选人。
2018至2022年博士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学业表现分*10+学业成就加分+社会活动加分”。
2020-2022年硕士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学业表现分*10+学业成就加分+社会活动加分”。
1. 学业成绩绩点
平均绩点=“Σ(每门课程平均绩点*学分)/总学分(绩点与绩点的换算关系为:90-100分=4.0;85-89分=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分以下=0)。
(二)成就加分规则
1. 论文加分
总加分根据论文水平和发表论文数量确定,单篇论文量化指标由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
(1)基本分数计算方法:
① 一级论文40分;
②二级试卷计25分;
③三级试卷计8分。
(2)加分计算方法:
ESI高被引论文可获得20分。
其中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考《计算机学科重点(顶级、重点)期刊目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及期刊目录-2022》、《中国科学院期刊分类表网络平台2021年升级版》()。级别划分以《北京理工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6]16号)为准。
2.科研奖励加分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为单项奖时,奖励分按相应奖项等级最高奖励分计算。获奖为集体奖(需出具单项奖证书)时,第1、2、3名(仅计入学校研究生排名)的奖励权重分别为75%、50%、10%,第4名及以后成员的奖励权重为0。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3. 创新大赛获奖者可获加分
在国际或国家级高水平学科或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前两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大赛目录详见《研究生高水平创新大赛一览表》(附件5)。所有奖项均须附有相关获奖证书。当奖项为单项奖时,奖励积分为相应奖项等级的最高奖励积分。
4. 国家/国际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的,得6分;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并已受理的,得2分。
5. 已出版作品/软件版权
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论文得8分,获得软件著作权(需出具证书)得2分。
6.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参与制定、审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注明个人信息)的,给予40分。
7、在“三报一刊”公开发表的作品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政策报告,经上级部门批准或采纳,可获40分。
(三)社会活动加分
1.研究生干部加分
社会地位
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大学研究生会副主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
各专业负责人及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最高奖励积分
2. 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支部委员加分
位置
秘书
组织委员会
分会委员会
最高奖励积分
1.5
研究生社会活动可累加,但加分上限不超过3分。研究生干部由导师和辅导员考核,加分=“任职最高加分*考核百分率(≤1)。党支部领导参照学院党委办公室下发的考核表,加分=任职最高加分*考核百分率(党办下发)。
六、其他事项
1、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将使用BIT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系统”。2023年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信息取自【个人资料】模块,鼠标移到相应项即可看到数据来源。申请者在开始奖学金申请前需在【个人资料】模块补充个人信息及相关论文、奖项等成果。在填写过程中,可删除申请表中与本次申请无关的论文、奖项等。评审结果以系统中填写的有效结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BIT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系统”确认信息并申报结果。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将不予受理。
2.申请奖学金的成果必须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签约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产出的计算时间为:上一学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出版或在线发表的论文,需注明年份、卷、期、页码)、出版的专著、授权的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大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年份重复使用,一经发现,研究生将被取消参加本次及以后奖项的资格。
3. 已获得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不得重复使用相同的成果和支持材料,一经发现,该研究生将被取消参加本届及以后奖项的资格。在确定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等级时,应遵循从高到低的原则,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期刊或会议论文集收录时北京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按最高奖励类别加一分。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会议论文以会议日期为准。
4.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有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人数);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为第一作者。
5.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各单位公示阶段向其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研究并及时答复。申诉人对所在单位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请求作出决定。
6.休学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能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学业奖学金评审期限相应延长。上一学年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根据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本学年评审,不参加评审的不占用各年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上一学年确定的年级发放。下一学年评审后,按选定的年级发放下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
7.申请奖学金时,2018、2019、2020、2021、2022届研究生如在申请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时有相关成绩需要报告,需提交纸质版《申请审批表》。2023届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需在北理工云端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系统中提出申请。
VII. 申请及审核时间
符合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于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京理工大学云(),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于10月16日17:00前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于系统中确认提交(单独保存无效),生成、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交至中心教学楼1419杨文熙老师。提交内容包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计算机学院2023年学业奖学金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4:《计算机学院2023年学业奖学金证明材料要求》),申请者请于10月15日、10月16日13:00-16:00之间提交纸质版材料。
请于10月16日17:00前将《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和《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2023年学业奖学金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本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学业奖学金+博士/硕士+学号+姓名”。
10月17日至10月31日:学院根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及在BIT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系统中的参与成绩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