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粤语能力及综合学科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术学位中心[ [2017]第7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2017年同等学历现就全省学术人员硕士以外粤语水平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语言:德语、日语等。
2、考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
3. 考试申请
一、自2012年起,对外汉语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和管理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注: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地点为湖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室)
2.报考对外汉语水平考试和综合学科考试的考生,必须是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信息平台”的考生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两年以上(即2014年3月末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他们没有学士学位。 获得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为境外(境外)学位的,境外(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认证。
(二)本人在教学、科研、技术专长、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的相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授予单位。
3、进入“信息平台”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25日通过“信息平台”申请考试语言和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的中央政府)。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参加考试的,须经受理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机构批准。
4、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3月31日至4月7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纳考试考试费的考生,本次考试无效。
5、2017年5月15日至5月21日,“信息平台”开通2017年省同学力联考粤语考试准考证下载功能。 (注:准考证下载后不要急于复印,请检查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完整、正确。如出现照片不显示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
4.成绩的发布和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将发送至相关学位授予单位。 考生、学位授予单位、用人部门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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