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事业单位医疗招聘考试服务指南指南
2016年上海事业单位医疗招聘考试服务指南指南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学位授予单位向境内外个人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申请和审批。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学位授予单位向国内外人员授予荣誉博士学位的审批。
2、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3.项目代码:02005。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四条:“面向国内外杰出学者或者著名社会活动家,由学位授予单位提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境外人员名誉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学位〔2010〕14号)的全部规定。
四、受理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决策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六、批准数量
没有数量限制。
七、服务条件
(一)申请条件
拟授予单位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备或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批准: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者、科学家,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一)学术造诣深厚,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具有国际学术界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声誉;
(二)为促进我国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政治家,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二)为加强我国对外友好合作、扩大我国国际影响作出长期突出贡献。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社会活动家和知名人士,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一)在促进国际友好交流与全面合作方面享有盛誉;
(二)为我国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表格下载地址:《拟授予荣誉博士学位报告表》可在教育部网站下载:
().
2. 常见错误示例:申请材料中只有4封推荐信(申请材料中应有5封推荐信,其中应包括海外知名教授或个人的推荐信和两位知名教授来自其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推荐信)。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
九、申请受理
接收函:接收部门名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南楼524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
10.处理基本流程
名誉博士审批的基本程序如下:
有一般手续、特殊手续(绿色通道)等。
1.一般程序。 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集中受理申请的时间。
2.特殊程序。 因国家重大利益申请名誉博士学位,需出具拟授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外事部门的书面意见,可从速办理。
十一、审批时限
20 个工作日内。 其中:办理过程中需要鉴定、专家评审等不计入时限。
十二、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三、审批结果
(一)文件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2) 证书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向拟授予单位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博士学位证书。
14. 结果交付
行政决定作出后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或电话告知服务对象,并以现场领取方式送达处理结果(证件等)。
十五、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辩护权。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
十六、咨询渠道
(1)电话咨询:(010)、。
(2) 邮件咨询: 。
(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南楼524室;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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